主题:  依法取缔“中国西部首届独立电影电视广播作品大赛”

h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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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2/6/28 2:10:34
依法取缔“中国西部首届独立电影电视广播作品大赛”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电影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为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保我国广播影视事业的健康发展,现责成陕西广播电影电视局依法取缔“中国西部首届独立电影电视广播作品大赛”这一非法活动,对主办单位和主要责任人依法给予必要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经查,陕西电视台影视娱乐频道、陕西佳映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中国网通公司陕西分公司、陕西省电影公司、《电影画刊》杂志社、陕西《今早报》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中国西部首届独立电影电视广播作品大赛”属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和全国性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流活动,但在未向当地行政部门申报、未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中宣部批准的情况下就擅自举办,且大赛所指的“独立电影电视广播作品”,有相当一部分是未经审查通过的节目。因此,此项“大赛”实属非法活动。?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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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邮箱 gdzj@chinasarft.gov.cn



moto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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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2/6/28 3:53:44
独断专行!
中国电影自取灭亡



happy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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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2/6/28 9:05:04
看开点。。。兄弟们。。。现阶段做了有钱就行了。。跟政府较什么劲?



5D非线性编辑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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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2/6/28 12:35:33
说的对,干什么都行
别跟政府叫劲~



星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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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2/6/28 13:56:39
"但在未向当地行政部门申报、未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中宣部批准的情况下就擅自举办"
这也是理由??



吃鱼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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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2/6/28 14:00:50
因为没交保护费



gof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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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2/6/28 15:12:33
除了郁闷,别无他法



5D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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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2/6/28 17:15:44
星月海在上个帖子中说
引用:
"但在未向当地行政部门申报、未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中宣部批准的情况下就擅自举办"
这也是理由??

呵呵 那《苏州河》呢 没有审批擅出国比赛 还擅自得了一个奖!
呵呵 为了论坛的发展敏感的问题少提吧
锁贴大家没有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