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国工商银行公开“合法”吞掉我的全部储蓄存款
卡和存折在家,自已掌握自已的密码,谁会相信自已的存款会不翼而飞?今天拿到了十分荒唐的(2006)五通民初字第99号民事判决书,我终于醒悟了,我的全部血汗存款已经被工行活活“合法”吞掉!
2003年12月22日我到五通桥支行茶花路营业部取款,被告之我牡丹卡上存款只有余额0.82元。我卡上的余额6001.82元已被注册了所谓的工行“个人网上银行”,于12月16日零晨3时30分至5时20分不到两小时的时间以网上购物的方式发生7笔交易,蒸发了6001.00元。
工行给我的解释让我魂飞魄散,不管在家里还是在网吧,只要进入工行网站,勿需验证储户的有效证件,只要有人输入储户的身份证号,卡号及密码,即可注册工行的“个人网银”并可立刻进行交易, 事后才知原来我的存款存在工行完全是在抱着一颗炸弹入眠。
我办的是传统的卡存卡取的工行储蓄卡,也就是说取款必须要用我的卡或存折配合密码同时使用,啥叫网上银行我完全不懂!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制在线》栏目播出此事件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威点评:客户开户时并没有网上银行功能,如果需要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进行网上交易的话,需要另外申请,没有申请,银行是不能主动提供着这种服务方式的,只有经过申请并批准,才能由工商银行指定机构和客户签订《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协议》,并发放客户证书及密码。所以这就要区分,在(丁先生)申请牡丹灵通卡的时候,(银行)是否在协议上明确说明可以进行网上支付,如果没有,银行就要承担主要的责任。
此事件我呼吁了两年多,得到了多家报社和乐山电视台,四川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和广大网民朋友们的大力支持,我一再要求工行立刻补漏停止恶意侵害储户的行为!此后工行网上银行丢款案件又在不断频发,如此明显天大的漏洞到现在故意公然不堵,工行到底想干什么大家可想而知?!(顺便提醒大家一下,工行现在已改为股份有限公司。)
两年多艰辛寻求法律援助的呼吁!在广大储户的一片愤怒声和四川省乐山市齐天律师事务所的万文清律师自愿为我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下,我终于一纸诉状将工行告上了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在法庭上,我要求工行提供“个人网银”的合同签约或协议,工行表示无法提供。工行在法庭上辩称“储户网上所填号码全部正确,即可“视为”储户本人所为,也就表示接受过协议!”在法庭上说出一个有执照的强盗的好荒唐的强盗逻辑。
一,工行不能举证仅凭号码注册就能认定就是储户的肯定性和科学性,只能工行单方面自已“视为”是储户所为。
二,存款是与我的卡存卡取储蓄卡完全无关的所谓“网银”上丢失的,工行拿不出我和他们之间“网银”新业务的合约或协议。(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成功其实就意味着储户存款消失,知错不改也就是故意的漏洞。)
三,不能提供我存款消失的详细去向。
应该怎么判相信大家心里都彻底有个底了吧?可是5月9日我领到的(2006)五通民初字第99号民事判决书上公然写着:原告丁杰对密码的保护负有义务,发生网上银行交易与丁杰未能妥善保管密码有直接关系,应由其对密码的使用承担责任,而被告工行乐山五通桥支行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丁杰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400.00元,由原告丁杰负担。
卡及存折和密码具有双保险的作用,没有储户有效证件的审核认证以及储户自愿开通网银亲笔签名的协议,仅凭没任何技术含量的号码在任何场合注册谁来保证注册者就是我们储户本人呢?对于呆坏帐成堆的不讲职业道德的银行而言,岂不是可以故布疑阵打着是储户自已泄密被盗的幌子公开吃掉我们的存款!这一点很基本的常识法院不能说没有吧? 如今法院丢开该注重的主要证据不提,无凭无据一言“丁杰未能妥善保管密码有直接关系”来驳回上诉,更何况仅仅是有了密码也不该意味着储户的存款就该消失!为啥这样判我相信大家都特别心知肚明?!难怪工行网银在大量“丢失”储户存款案件丑事多多的今天!仍如此猖狂?!我更切身感受到了法院给我带来了更大的恐怖!我失望得想去跳楼,我是去工行的楼上跳还是去庄严的法院办公大楼上去跳呢?!
两年多的呼吁奔波以及上诉等,花去的时间心血精力和资金已不知有多少个六千,早已搞得我精疲力尽心力憔碎,本以为在大家苦心努力和指点下相信法律会给我公正的伸张正义,为更多的储户带来福音,因为我更相信法律在知情后可以强行叫工行马上堵漏,立刻停止对更多工行储户的故意侵害!结果呢?唉!
现在我只能抱着忍无可忍的态度,还是准备上诉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会像地方法院这么“黑”吗?!我决定拚死试目以待,我就不信在共产党领导的天下没个说理的地方!敬请全国的法律工作者告诉我该如何面对如此的银行和法院?更请银监会和国务院及党中央对此牵涉千家万户存款安全的特大事件引起特别高度的重视!
为了讨回公道,我该怎么做?工行上亿的广大储户的“钱途”又该怎么办?!别忘了很多储户都把全部的身家财产都存在了此行中。我想?!要是当时开庭时全国的工行储户都在法庭旁听该有多好!相信旁听完后所有的储户都会为了自已的存款安全,都知道该去工行采取什么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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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其他工行储户受害人与我联系,一起与工行讨回公道!
受害人丁杰: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图书馆小区二单元六楼二号
电话小灵通:0833-5996788
工行储户受害者联盟QQ群:7090499
E-mail: 欢迎新闻记者与相关单位和我取得联系,追踪事态进展关注民声 dimg23123@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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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在网上随便收集的几个新闻案例,供大家参考:
惠阳三位教师工资被人从网上银行“吃掉”了
news.eastday.com/eastday/news/news/node4946/node27208/userobject1ai399628.html 存款被盗取 银行全赔
www.chengdu.gov.cn/moban/detail.jsp?id=40921 如此工商银行,客户网银账户被盗你难道不负责吗?
dzh.mop.com/topic/readSub_6491962_0_0.html?ticket=ST-463197-0mxLdzcpsrVViKfbtBsezezoJNZQWb5smLw-20 存在工行的钱被盗,工行该不该赔
club.china.alibaba.com/club/post/view/50_9123309.html 10万存款网上被盗 银行被判负全责
www.89189.com/news/2005-08/20050815172717.htm 谁敢把钱放在如此银行?
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flag=1&idWriter=1307013&Key=102330722&idArticle=44869&strItem=devel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