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第十届“中国竹子之乡”联谊会会徽征集启事

gong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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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5/28 15:23:23
第十届“中国竹子之乡”联谊会会徽
征 集 启 事

1996年,原国家林业部命名湖南桃江、贵州赤水、广东广宁、安徽广德、福建建瓯和顺昌、江西崇义和宜丰、浙江安吉和临安为十大“中国竹子之乡”。同年,本着相互沟通,增强了解,促进发展的宗旨,经原林业部批准成立“中国竹子之乡联谊会”,联谊会每年一次。第十届中国竹子之乡联谊会将于2005年10月27日至30日在湖南省桃江县举行。
举办县桃江又名桃花江,历史悠久,山清水秀,气候宜人,美女如云。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我国著名作曲家黎锦晖先生所作的《桃花江是美人窝》一歌,更使桃花江享誉海内外。从此,桃花江有人间仙境之美称。为更好地体现中国竹子之乡联谊会宗旨,充分展示桃花江风采,现公开征集第十届中国竹子之乡联谊会会徽。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征集内容
第十届“中国竹子之乡”联谊会会徽
二、作品要求
1、会徽应体现桃江县竹乡文化、美女文化、桃花文化的特色。
2、会徽图案简洁明快、创意准确易懂。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艺术表现力,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3、会徽适用于各种场合,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
4、会徽可为单色,也可为多色,但颜色不要超过三种。多色设计稿用单色表现应能反映会徽的整体效果(如:在印制信封、信纸、名片等时)。
5、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未曾发表,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若有侵权或违法,责任自负。
三、应征办法
1、投稿者须提交:A4尺寸的彩色设计稿件和可在PC机上阅读的电子文件(软盘或光盘)各一份;会徽作品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简要描述;作者介绍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
2、征集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15日18时之前送达,可邮寄或当面呈送,邮寄以邮戳为准;
3、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稿件恕不退还。
四、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参与。
五、评选及奖项
1、本次征集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并由公证机构对评选过程进行公证;
2、本次征集活动设置如下奖项:
金奖一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银奖二名,各奖5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三名,各奖300元并颁发证书。
3、最终结果将在桃花江工业网(http://www.thjgy.com/)、桃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taojiang.gov.cn/)上发布。
4、个人或集体(单位)所获奖金的税金和应征费用自理。
六、著作权归属
除署名权由作者保留外,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权利均归第十届“中国竹子之乡”联谊会筹委会所有,今后使用不再另外付费。筹委会有对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七、温馨提示
1、应征者需提交详细的通讯地址;
2、征集办公室联系方法
单位:湖南省桃江县林业局
地址:湖南省桃江县桃花东路26号
邮编:413400
联系人:刘永清
电话(传真):0737-8822016
电子信箱:lyq325@sina.com
在线QQ:309218538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属筹委会。

第十届“中国竹子之乡”联谊会筹委会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